7月28日,“個稅改革意見征集”正式落幕。根據《草案》,個稅法此次修訂擬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,而自2018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,納稅人的收入先行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5000元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,并按照新的稅率表來計算納稅款。相比較2011年的個稅起征點3500元/月,此次擬上調個稅起征點至5000元/月幅度不小,被譽為“自1980年出臺以來改動幅度最大的一次調整”。
廣大網友的留言中,認為起征點應大于5000元/月的呼聲最高,有網民稱個稅應該從8000元起征,格力電器董事長董明珠建議個稅起征點調整到1萬元!八晕矣X得3500元個稅起征額要改,應該提高到1萬元。起征額提高后,個稅應由富人承擔!倍髦楸硎。
市場普遍的共識是,征求意見之后,起征點微調的可能性存在,類似于2011年調整時比草案增加500元,但大調的可能性較小,提高到1W+不太現實。